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2-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宣城市国峰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802执保392号

申请人宣城市国峰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7月2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25000元,并已提供担保。

执行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125000万元(实际已足额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故本案保全完毕,现通知双方当事人。

承办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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