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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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号宝马牌越野车车辆信息; 查封被申请人胡爱华名下×××号哈佛牌轿车车辆信息。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22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