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市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
法院 | 文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朱南敏、符月武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150元原告朱南敏、符月武已预交,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