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冠县华通物流有限公司 新绛县锦海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冠县华通物流有限公司72,655元; 二、驳回冠县华通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3元,减半收取计961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负担808元,冠县华通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5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1-22 |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