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海城市正骨医院 兴安盟旭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营口隆旭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83元,由上诉人兴安盟旭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