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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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建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透支本金9954.15元以及利息、违约金[该款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尚欠透支本金为基数按照“丰收信用卡标准个人卡领用合约(2017-1版)”确定的标准另行计算,但不超过年利率15.4%]。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