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以本金6万元为基数,按2020年8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受理费650元,保全费620元,合计127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26
发布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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