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充美好家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泛华美好家园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懋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美好家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西充美好家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四川懋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2050854.5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9年9月30日起按日万分之四计算违约金至货款付清之日止,被告武汉泛华美好家园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四川懋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603元由被告西充美好家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泛华美好家园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6 |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