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华气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仁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421执2901号 四川华气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华气清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61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1662元,其中本案执行费50元。至此,四川华气清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421民初3631号民事调解书中的第三项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