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邵武市龙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光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2020)闽0723民初331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801.1元,由邵武市龙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500元,郑芳负担350.5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6604.6元,由郑芳负担”补正为“案件受理费885.30元,由邵武市龙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535元,郑芳负担350.3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6604.6元,由郑芳负担”。

审 判 长  范金保

人民陪审员  陈朝虹

人民陪审员  邓少勇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法官 助理  王 伟

书 记 员  许敏娟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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