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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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百灵公司、河南联通公司各负担1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