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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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法院(2020)云3422民初242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被上诉人扎堆此里人民币3144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86.00元,由原告扎堆此里负担343.00元,由被告***负担34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86.00元,由上诉人***负担343.00元,由被上诉人扎堆此里负担34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