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扬州中房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 安徽长泰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扬州中房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物业管理费1151.4元; 二、驳回原告扬州中房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