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材料款人民币9,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2020年1月11日至2020年12月11日的逾期付款损失495元【9000*6%/12*11】;

三、被告***自2020年12月13日起,以拖欠材料款9,00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6%为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损失,直至欠款实际还清为止。

如逾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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