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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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榆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20)甘0123民初196号民事调解书; 二、***、***支付***拖欠的购房款2972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的逾期违约损失444726元,合计3416726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违约损失按照中央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LRP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 三、***、***对上述购房款及逾期违约损失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8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282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