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本案诉讼标的267062.5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52.97元,原告已预交2652.97元,退还原告2652.97元。

裁判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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