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孙刚的银行存款;

二、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孙刚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孙刚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以上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孙刚人民币以25696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公告费为限。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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