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连云港东港针织有限公司 南通硬邦邦纺织品有限公司 如皋市印染整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如皋市印染整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连云港东港针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62元,由原告如皋市印染整理有限公司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76元,由反诉原告连云港东港针织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152元。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业银行苍梧支行,账号:44×××94。 |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