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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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源市领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紫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欠原告河源市领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材料款1797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以1797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19年8月1日起计付至清偿日止),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河源市领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偿支付履行;款交本院转原告河源市领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收领(执行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紫金县支行;户名,紫金县人民法院;账号:200*************476)。 本案受理费2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25元,由被告***负担;立案时原告河源市领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先行预交受理费125元,本判决生效后凭据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