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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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紫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0620元,由原告***负担(立案时原告***已先行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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