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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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居间费50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10300元,保全费3770元,合计14070元,原告负担3247元,被告***负担10823元(原告负担部分原告已交纳,被告***负担部分,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300元。 |
裁判日期 | 2020-12-17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