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宜兴市正大置业有限公司 宜兴市中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对正大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