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富登小额贷款(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2020)川1703执954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可持原生效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的期间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1-02-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