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黔2731民初2876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 住所地:都匀市文峰花园路1号建行新办公室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1216251589A。 法定代表人:姜钧,该分行行长、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伍海童,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应辉,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水族,****年**月*日生,住***。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柏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法官助理:王娅丽 书记员潘厚杰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