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黔2731民初2876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

住所地:都匀市文峰花园路1号建行新办公室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1216251589A。

法定代表人:姜钧,该分行行长、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伍海童,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应辉,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水族,****年**月*日生,住***。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柏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法官助理:王娅丽

书记员潘厚杰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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