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货款47,2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方式:以47,2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7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时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38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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