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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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达州市通川区野茅溪帝景阳光1幢1-13-4号房屋(合同备案号:X,建筑面积Xm2)所有权归买受人陈华伟(公民身份号码:XXX)所有。达州市通川区野茅溪帝景阳光1幢1-13-4号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陈华伟时转移。 二、买受人陈华伟(公民身份号码:XXX)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0-31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