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电讯行政管理(信息、电讯)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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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息电讯行政管理(信息、电讯)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平潭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岚土征告【2019】32号《征收土地公告》第四条内容,即“涉及上述地块征收范围的原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的土地权利证书将直接予以注销”。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平潭县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