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嘉瑞永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103民初9201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北京嘉瑞永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4日立案。2019年11月8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徐计方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孟晓铮

裁判日期 2019-11-08
发布日期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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