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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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10月29日签订的《借款协议书》; 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8,022.59元及截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16,513.45元,并支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债务清偿时的利息; 三、被告***对上述被告***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45元、财产保全费3,72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6,429元,原告***负担2,3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