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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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杨杰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5675元;或查封、扣押、拍(变)卖其等价值财产,以价款清偿以上债务; 二、提取被执行人杨杰的收入以清偿上述债务; 三、被执行人杨杰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