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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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连时代装修有限公司 大连香洲温泉公园有限公司 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大连时代装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大连香洲温泉公园有限公司维修费用1441557元; 二、驳回原告大连香洲温泉公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300元(原告预交),退给原告大连香洲温泉公园有限公司27333元,实际收取23967元,由原告大连香洲温泉公园有限公司负担7867元,由被告大连时代装修有限公司负担16100元。 司法鉴定费66000元(原告预交),由原告大连香洲温泉公园有限公司负担21664元,由被告大连时代装修有限公司负担443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