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乌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乌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2821执113号

乌兰县继红五金机电商行:

乌兰县继红五金机电商行与高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450.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到位14450.50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乌兰县继红五金机电商行。至此,乌兰县继红五金机电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青2821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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