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恒林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世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河南锦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郑州恒林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鹿村郑州恒大山水城一区106幢1单元14层1××3号房屋产权证。

二、被告郑州恒林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办证违约金1034.6元(自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为一年,违约金621元,自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11月2日为8个月,违约金为51.75元*8个月为414元,共计1035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0元,由被告承担1010元,原告承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3
发布日期 2021-0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