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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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鸿顺振兴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鲁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鲁A×××**号小型面包车,保全数额分别为10万元、5万元。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