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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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4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财产的价值以140000元为限,具体财产详见查封清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220元,由申请人***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