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7000元至本院账户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扣押详见查封扣押清单)(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烟台长江路支行,户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账号:15×××42)。

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一年,动产查封期限二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性权益查封期限三年,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如需续封,申请人需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11-05
发布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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