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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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湘0524执保61号 湖南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弗斯特玛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弗斯特玛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湖南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贵州弗斯特玛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贵州弗斯特玛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贵州弗斯特玛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