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广顺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282执恢344号 范欢苗、胡维泽、慈溪市美亿压力表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广顺担保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2013)甬慈观商初字第00063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广顺担保有限公司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你方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550000元并支付诉讼费10916元、申请执行费19464元,我院以(2019)浙0282执恢344号恢复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1.本院(2019)浙0282执恢344号案件执行完毕; 2.案号为(2013)甬慈执民字第2068号的原初执案件中,你方已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你方应履行的义务。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承办人:施珊杉电话:6391****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