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青岛方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顺达汽车车厢制造有限公司 青岛瑞鑫达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不得执行车牌号为鲁B×××**号车辆; 二、解除对车牌号为鲁B×××**号车辆的查封。 案件受理费6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