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特克斯县科润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德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新疆德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德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的起诉;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特克斯县科润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反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 发布日期 | 2021-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