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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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211执61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胡放明,系株洲市天元区国脉家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推荐的公民,男,****年**月**日出生。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收取执行款项,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被执行人:湖南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岑瑞永,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