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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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苏0803执2142号 韩艳、钟志强、吴钊: 韩艳申请执行钟志强、吴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03035.33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收到被执行人钟志强给付执行款105000元(包含执行费1446元),余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803民初5950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