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2016年6月24日签订的《借款协议》、2016年7月15日签订的《借款协议》、2016年9月20日签订的《借款协议》均无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预收案件受理费10200元,因原告减少诉讼请求,实际减半收取计4596元,由原告***负担。财产保全申请费3720元,由原告***负担。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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