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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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32元; 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1元,由原告***、被告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负担75.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