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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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明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7)皖1182民初14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借款139415元及利息(从2016年12月10日起按本金139415元、月息1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不履行债务时,***可在抵押物明光市(明房地权证2013字第××号)房产折价、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受理费3300元,由***负担300元,由***负担3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