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802执保328号 申请人宣城市杨兵建材批发部与被申请人潘前生、夏小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宣城市杨兵建材批发部于2020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两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冻结总金额为60000元,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在60000元范围内为上述保全提供担保。 执行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潘前生名下银行存款6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为30.0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经查询,被申请人夏小华身份信息验证失败,无法查询其财产信息,后经申请人书面同意,故不再查控夏小华名下财产。 故本案部分保全,现通知双方当事人。 承办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