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东华天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伟嘉安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返还购房款390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支付购房款占用损失(以39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8月16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赔偿印花税损失2.5元、不动产登记费损失4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890元,由原告***负担4229元(已交纳),被告***负担1966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日期 | 2021-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