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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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冠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常丰线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常州市冠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货款844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 案件受理费955元,由被告常州市冠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2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