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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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阴市金榜塑胶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元1800元、公告费460元,合计2260元(***已预交),其中,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800元,本院予以退还;公告费46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上诉费管理办法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