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阴市金榜塑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元1800元、公告费460元,合计2260元(***已预交),其中,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800元,本院予以退还;公告费46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上诉费管理办法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0-07-09
发布日期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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