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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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绥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绥中县人民法院(2019)辽1421民初5xxx号民事调解书; 二、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